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,深度合成技術在互聯網信息服務中的應用日益廣泛。為規范這一新興領域,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《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(征求意見稿)》,旨在加強對深度合成服務的管理,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,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。
該規定明確了深度合成技術的定義,涵蓋文本、圖像、音頻、視頻等內容的生成或編輯。規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加強技術管理,確保合成內容的合法合規。同時,規定強調了對合成內容的標識義務,要求對使用深度合成技術生成的內容進行顯著標識,避免誤導公眾。
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方面,規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依法依規收集、使用個人信息,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。規定還明確了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投訴舉報機制,及時處理用戶反饋,維護用戶合法權益。
該規定的出臺,標志著我國在人工智能治理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。它不僅為深度合成技術的應用劃定了紅線,也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明確指引。未來,隨著規定的正式實施,互聯網信息服務將更加規范,用戶權益將得到更好保障,技術創新將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。